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高拟征公告〔2021〕19号
淳溪街道、南塘村、铺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南京市高淳区成片开发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该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地块一:拟征收地块位于淳溪街道乡镇集体、铺头村二组、铺头村三组、铺头村四组、铺头村十一组(双湖路以东、茅山路以北,详见附图);
地块二:拟征收地块位于淳溪街道乡镇集体、南塘村四组、南塘村八组、铺头村二组、铺头村三组、铺头村五组(双湖路以东、茅山路以南,详见附图);
地块三:拟征收地块位于淳溪街道乡镇集体、铺头村村集体、铺头村二组(双湖路以东、茅山路以南,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1、抢栽抢种;
2、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办理入户或分户;
4、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5、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6、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