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办、社会事业科:
现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民养老〔2020〕6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居(村)委会公示栏、银发顾问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尊老金的发放范围、标准、程序和要求,真正达到全民共知。
二、严格登记程序。在尊老金发放工作中,针对不同老人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建立健全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资料齐全,专人专管,妥善保存,同时镇街每月盖章上报人员调整表(详见***1)。
三、建立核查机制。通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第三方评估等核查方式及时掌握老年人信息变动情况,社区每月普查,镇街每季度核查不低于总人数的30%,区进行随机抽查,定期通报抽查情况。(详见***2)
四、坚持公示公开。区每月对尊老金发放在政府网站公示,镇街、社区每月对尊老金发放分别在公示栏公示,时刻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尊老金不漏发、不错发、不重发,提高尊老金发放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