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产局三项联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持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科学高效履行部门职能,区房产局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监督纠错严肃执法的意识,以标准化、精细化为方向,深入探索,扎实推进法制审核各项工作,确保房产领域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依法行政”,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与市房产局、市房产监察大队、区司法局等部门沟通,结合实际,完善区房产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认定标准,建立案件承办机构内部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律顾问会审、分管领导复审、法制审核机构终审的“四级把关”审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的要求渗透执法工作全过程。
二是“形成合力”,着眼队伍建设。依法配备具有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资质的人员开展专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业专家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专业性,形成审核合力。因需施教,立足执法、审核岗位工作实际,以职责为导向安排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执法及审核工作实务、法律法规、政治理论等各项内容进行培训3次,优化工作质态。
三是“严格裁量”,细化审核工作。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裁量工作规则,科学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法制审核工作深入开展以来,对物业承接查验、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物管用房管理使用等多维度的案件进行了细致专业的法制审核。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执法风险,为多例久诉缠诉群众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有效助力,有利于优化行政生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