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的公告
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由公务委员和公众委员组成。江宁高新区第二届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任期将于2021年12月届满。现根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和《江宁区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熟悉江宁高新区情况,了解城市规划、建设或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在江宁高新区工作满三年或在江宁高新区居住满五年;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关心本区域城市治理工作,自愿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自觉遵守《江宁区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能够参加江宁高新区城治委的各项活动;
5、专家代表应当在其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或实践成果。
(二)身份构成
1、专家代表:包括行政管理、规划、交通、建筑、工程、环境、艺术、社会、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2、社会组织代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非政府组织(NGO)、部队、企业、社区基层组织(CBO)、志愿组织(VO)等方面的代表;
3、市民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军人、离退休人员、高校学生、律师、科研机构职工等方面的代表。
二、推选程序
(一)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公民,可以填写《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报名表》,自主申请参选城市治理公众委员,也可由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报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宁高新区城治办)。市民代表可由所在社区、业委会等单位推荐。
(二)江宁高新区城治办将材料汇总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报江宁高新区管委会遴选,按照界别公平分配的原则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江宁高新区管委会颁发证书,聘为第三届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
三、报名办法
即日起接受社会各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报名表可随***。请有报名意愿的市民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表发送邮箱1058983430@qq.com。
咨询地址: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剑光,戴慧琳联系电话:87161155
南京江宁高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