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年谷里街道防汛责任制的通知
一、防汛责任制实施范围
谷里街道防汛责任制实施范围是8座水库、13面重点塘坝、1座中型水闸以及河长管辖所有河道。
其它河道、撇洪沟、塘坝及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由所在村(社区)落实到人。
二、目标任务
1、防汛目标
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保证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遇超标准洪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
遇建国以来最大洪水,保证板桥河堤防及水库安全,保证集镇、交通干线的安全度汛。
2、工作任务
(1)按照《防洪法》的要求,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2)服从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按照已批准的各类预案,组织协调,果断决策,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3)加强防汛指挥协调机构建设,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完善各种非工程措施,增强防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能适应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打硬仗的防汛抢险队伍,足额落实防汛物资。
(4)加大对防洪工程的投入,完成防洪工程建设任务,消除各类险工隐患,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5)按照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标准,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三、防汛职责
1、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负责建立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到人;落实各项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指令。
2、组织防洪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组织河道堤防清杂及水库库区蓄洪范围、水库溢洪道和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和乱建、乱占、乱弃等各类设障行为,并责令行为人完成清障任务。
4、建立健全巡堤查险制度,落实巡堤查险队伍,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工作。
5、根据防汛需要,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筹集和储备抢险物资。
6、当发生灾害性天气时,应及时掌握工情、水情、雨情等情况;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在第一时间组织指挥抢险,采取紧急抢险救灾措施,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有效投入抗洪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