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综合改革,推动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推进校地融合发展。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区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等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承担科技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统筹协调,推动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相关计划。推动相关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科技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
(十一)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制度。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有关事项。
(十二)拟订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负责科技领域投资促进工作。
(十三)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机关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宣传报道、文书档案、退休管理、考核督办、安全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事项;牵头负责建议提案、12345工单和信访件办理等工作。
(二)科技计划与财务审计科。统筹管理区级科技计划,拟定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科技创新资金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协调联系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内部专项审计及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拟定推动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科技创新,协调推进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绩效评估管理相关工作。
(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区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和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培育认定及众创空间管理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等项目,培育企业创新梯队;负责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研发型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社团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科技成果与对外合作科。拟订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等政策措施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关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计划;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负责本区与国内重点科教单位战略合作工作;负责开展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交流活动;协调科技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计划;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指导国际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推动技术转移工作;承办全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服务事项;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技领域投资促进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五)科技人才与国外智力引进科。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科技人才奖励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等国际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项目;承办外国人来本区工作、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六)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拟订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农业农村科技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帮扶工作;指导科学技术普及,负责科普基地认定工作。
(七)区委创新办规划与政策科。负责拟定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开展相关评估;协调联络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重大科技创新调研任务;承担长三角区域和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创新名城核心区考核体系;负责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区软科学研究计划,指导全区各街道、科技园区科技创新工作;牵头负责行政权力事项,承担科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八)区委创新办综合协调科。负责综合协调创新名城核心区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区域创新合作交流;负责协调联络区委创新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区委创新委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和重大事项会商;承担科技创新重大活动和重大专项推进协调工作,做好创新名城核心区建设创新氛围营造、宣传推广等工作。
(九)区委创新办督查推进科。负责高新园区和江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协调、统计监测、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推进江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和科技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芝兰路18号4号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5218***29
电子邮箱:kjjbgs2020@163.com
传真号码:025-52191391
六、负责人姓名
贝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