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5068号建议的答复
对区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5068号建议的答复
王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政府部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关于深化政府部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后,我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分管领导、法律服务科等相关人员就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政府部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目前我区政府部门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63个社区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或者通过街道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区司法局已经制定相关工作举措。
1.6月份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推进。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走访街道,了解在落实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协助解决部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积极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政府部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遇到的困难,呼吁加强顶层设计,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3.加强对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律师的指导和培训,高标准的完成省市对于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
4.加强对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与考核。充分考虑法律顾问参加活动的频次、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在对社区法律顾问的年度考核中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