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关于华胜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南京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5月25日至10月12日,对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厦公司”)实施的华胜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总体评价
新厦公司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能够正确归集工程成本;在财务管理和核算方面,按照专项核算和专项管理要求,参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对项目投资进行了归集,工程结算手续齐全,账册、凭证等会计档案完整清晰。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施工前未取得概算审批,未能达到概算控制投资的目的
新厦公司未在华胜路项目施工前取得概算审批,而是在项目完工后上报概算,投资建设程序不规范。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
1.存在先开展业务,后补签合同的情形。如,通信管理、苗木移植、照明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是以***审计初步结果为依据,存在先开展业务,后补签合同的情形,容易带来合同履约风险。
2.存在超合同范围履约现象。新厦公司未能针对该项目全过程***审计业务重新进行比选或询价或续签合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本次审计已将该***审计费1.42万元全部核减。
(三)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较为滞后
新厦公司未能在华胜路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及时组织工程价款结算送审;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也未能在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而是在项目完工三年后才开始进行工程价款结算送审和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建议
(一)规范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条款,在合同中要详细约定施工范围、施工单位的义务及违约赔偿方式,并明确工程结算时限及方式等,合同一经签订,应严格执行,杜绝违反合同约定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建设项目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内控管理机制,按规范流程实施现场管理,严格把关工程的变更、审批、签证、付款等环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整改,鼓楼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