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推进辖区网上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最高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关于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的相关要求,高淳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区网上诉讼活动的工作意见(试行)》,在辖区全面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诉讼参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诉讼服务。
一是推行互联网办案模式。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的案件,包括立案、送达、询问、调解、证据交换、宣判、执行等各项诉讼活动,原则上均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南京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江苏微解纷、网上查控系统等网上平台进行。
二是强化网上诉讼参与意识。辖区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主动参与各项网上诉讼活动,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互联网平台参与诉讼、调解,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三是加强网上诉讼能力培训。区法院、区司法局将定期联合举办各类互联网诉讼服务、调解平台操作培训,帮助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熟悉和使用网上诉讼服务通道,提升其参与网上诉讼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诉讼服务的“一网通办”。
四是提升网上诉讼活动实效。区法院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不断优化、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及时解决诉讼参与人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努力提高应用实效。
五是探索网上诉讼活动监管。区司法局探索将辖区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参与网上诉讼活动内容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鼓励引导其积极参与网上诉讼活动。
六是加大网上诉讼活动宣传。区法院、区司法局通过各自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网上诉讼服务活动的优势,引导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公众首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