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全市水务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水务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区域主要河道、湖泊和流域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生活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重大建设项目中水资源等水务论证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承担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承担全区排水管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工作。组织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
相邻地区间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水事案件。
(六)负责全区城市河道、湖泊、水库、塘坝及其水域、岸线以及堤坝、涵闸、泵站、沟渠等各类水务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
(七)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以及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水务工程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务工程以及做好涉及水务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城区排水设施维护及积淹水点整治等消险项目建设管理职责。
(十)承担全区水务科技信息工作。组织水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与应用及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与吸收。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全区水务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编制全区水务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水务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水务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机要文电、新闻宣传、会务保障、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史志编纂工作及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区级水务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区级水务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计划科。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流域性、区域性水务综合规划和边界水务规划、区重点水务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区级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综合平衡和审查;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务基建项目立项申报、审查、核准工作;承担全区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务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水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审计工作。
(三)水环境建设科。组织实施城市河湖水环境治理建设计划;负责河湖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水资源管理科。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负责全区水资源节约工作,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河湖水环境和蓝线等日常监管;负责全区河道、泵站、堤防、水闸、管网等水务设施的运行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及协调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再生水、生活污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活污水排水许可,协调生活污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涉及生活污水设施规划前置征询意见,污水管网接驳、迁改、临时占用审查工作;负责区级涉水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
(五)河长制综合科。承担全区“河长制”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信息发布和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对各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导考核。
三、办公地址:东方城48-8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025-83600952
六、负责人姓名:朱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