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环湖办扫雪防冻工作方案
为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18-2019年度玄武区扫雪防冻工作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2018-2019年度环湖办扫雪防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环湖办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 磊 主任
副组长:徐力行 副主任
陈建志 副主任
徐 俊 管养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云翊 监管处处长
许 可 监管处副处长
封 炜 综合处副处长
孙红梅 监管处副处长
樊昱明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建志同志、徐俊同志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并负总责,负责组织指挥中心各片区、管养科扫雪应急人员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各片区扫雪防冻工作实行领导挂钩负责与片区长负责制。片区挂钩领导要到片区现场带头指挥,片区长现场具体负责指挥扫雪队伍开展工作,协调督促辖区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其中:
1.马云翊、孙红梅同志挂钩负责南广场片区,倪万林同志为南广场片区责任人;
2.许可同志挂钩负责北广场片区,李军宁同志为北广场片区责任人;
3.封炜同志挂钩负责玄武门片区,徐冰同志为玄武门片区责任人;
4.樊昱明同志挂钩负责湖东岸片区,徐冰同志为湖东岸片区责任人
5.宋致强同志为管养科责任人兼扫雪防冻工作联络员。
二、保障范围
火车站高架及相关道路、车站南北广场,辖区内主次干道、桥梁、立交、高架桥、隧道口、小街巷及坡道的积雪清除。
三、责任分工
综合处: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办公楼、贵宾通道周边的扫雪防冻工作,现场参与扫雪防冻及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购配扫雪物资,落实后勤保障,做好扫雪工作信息的上报和宣传报道。
监管处:现场参与扫雪防冻及减灾救灾工作;对扫雪防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查不履行职责及失职行为。
各片区:组建扫雪防冻应急骨干队伍和突击队,组织保安协管员参加扫雪防冻应急工作,及时开展上路撒盐化雪;及时疏导重点节点交通,维护人流密集通行区域的正常秩序;动员通知派驻机构、辖区单位、店家、管养保洁单位、施工单位等,迅速开展“门前三包”及责任区域内的扫雪防冻工作;协调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及协管员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店家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
管养科(保洁队):负责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购置满足本单位救灾需要的扫雪器械。组建扫雪防冻应急骨干队伍和突击队,组织保洁员投入扫雪,并适时组织清扫车上路冲、扫积雪;组织市政、园林绿化队伍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准备大扫把、铁锹、草包等扫雪工具,分发并回收保管好扫雪工具。储备适量的工业盐或尿素。及时组织人员车辆开展对高架桥、立交、坡道、主干道的撒盐、除冰雪,及时组织机械车辆铲除冰雪。
四、等级划分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下。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下。
五、预警响应
接到雪情预警信息后,加强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24小时值班。当班值守人员要随时关注降雪或异常天气预报,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铲车、工具和物资,做好扫雪防冻的各项准备工作。
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片区、管养科要迅速通知、调集人员,领取工具,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接到扫雪防冻应急工作指令后,进入责任区域,快速开展扫雪作业。
六、应急响应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
1、启动扫雪防冻工作预案,人员、车辆机械上路清扫积雪。
2、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3、通知沿街单位、店家,按“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
1、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配合部队应急队伍,对高架、立交、车站等重要节点和道路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3、配合交警一大队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通报交通状况。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
1、在应对Ⅱ级大雪的基础上,将力量、机械重点投向各重要节点、道路。
2、排查并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3、发生灾害后,及时上报信息,积极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七、除雪作业要求
1、随时关注了解天气变化,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2、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3、中雪降雪过程中,高架、立交、桥梁、坡道、匝道等易结冰地段,每2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主干道单向至少1股道路的畅通。
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主次干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
5、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巡查,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把冰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落实沿街单位的责任区制度,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扫雪无“盲区”。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要准备1套(1把大扫把、1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要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同时要对扫雪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沿街单位和店家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以雪为令,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或只签订责任书但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和经营户,由城管行政执法按照《江苏省市容环境责任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其中的经营性单位,由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三)强化指挥,确保扫雪工作万无一失。要服从统一指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对重点部位和路段,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节假日值班,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扫雪期间,扫雪防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管处将开展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