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南京市玄武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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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南京市玄武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玄编字〔2014〕20号)的文件精神,南京市玄武区机关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南京市玄武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从即日起启用“南京市玄武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印章,原“南京市玄武区机关大楼管理服务中心”印章作废。特此通知。
附:新印模 旧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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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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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1:49: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