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实现辽沈集团职工剧场遗址再利用的建议第1531***号的答复
万宏伟委员:
您在大东区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消除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实现辽沈集团职工剧场遗址再利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百姓民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辽沈集团职工剧场(市历史建筑名称:东基俱乐部),已被市政府列入《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方案(2019-2021)》(沈政办发[2019]34号)主体抢救性修缮计划。按照三年方案有关规定,由产权单位作为历史建筑的修缮主体。依据《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83号令规定,其中第八条:其他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和修缮标准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第十五条,依法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调整或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您提出的,因企业处于转型发展艰难期、无资金保障、无修复历史建筑力量、争取市政府立项、恢复历史建筑原貌、以及盘活资产、建成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分馆、工业博物馆兵器抗战分馆等好的建议,同时也提出,为消除安全风险,拆除2017年12月因火灾烧毁的东机俱乐部残骸建成广场的提议,我局将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争取在政策上寻求上级部门的支持,最终解决东基俱乐部历史建筑修缮难的问题。
感谢委员对大东区房产工作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