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开展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
根据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沈阳市“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要在今年年底前,排查并取缔辖区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环保皇姑分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门的排查取缔工作方案,联合公安局、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排查取缔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6年7月30日至8月25日为摸底排查阶段。第二阶段8月26日至10月8日为统一取缔阶段。第三阶段10月9日至11月5日为督查总结阶段。
为确保“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顺利进行,环保皇姑分局制定的方案中明确了环保、公安、执法、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并成立“十小”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排查取缔工作,将责任落实到部门,细化到责任人。并将排查取缔工作作为一项长久性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绝不姑息。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