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河中心商务区政务公开总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5〕233号)、《关于抓紧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黄河中心商务区结合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自查如下: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方面
(一)黄河中心商务区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年初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单位主管领导:陈丹峰
政务公开负责人:黄 敏
政务公开网络管理员:焉明明
政务公开联络员:焉明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黄河中心商务区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黄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本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审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信息载体上的国家秘密标志和其他相关标志。审查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还应依据本单位与权利人的有关约定或者权利人的事先声明;认为需要公开的,应征求权利人的意见。
第六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业务科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审查该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理由。相关业务科室应当提出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的意见以及相应理由,经市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第九条对制作过程中的公文,应当同步审查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属性。同步审查意见由公文制作部门提出,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第十条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并妥善保存。文字记载应当载明被审查信息的标题及文号或者内容摘要、不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据或理由、保密审查的结论或者处理意见、保密审查责任人的签章和日期等。公文类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文字记载可体现在公文处理单上。
第十一条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内容后,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第十三条 本单位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本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进行确定。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对本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报相关部门和市保密工作部门进行确定。
第十五条 需要报相关部门或者市保密工作部门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本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确定的政府信息文本;
(二)说明不能确定原因的申请公文;
(三)相关部门或者市保密工作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我功能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层层审查公开信息,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审批表存档留存盖章并报送。
二、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功能区实行办事公开和及时公开制度。功能区服务中心设专项窗口负责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同时设置文件查阅柜,凡是面对百姓的政策性文件按类入册,一律对外开放,真正达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如出台新的政策,我们也将会在第一时间更换,使我们和百姓掌握的政策信息保持一致,真正达到政府与百姓政策对等,信息对等。
(一)受理项目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了受理项目,将功能区范围内的30余项服务和社区范围内的50余项服务,并将审批过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全部制作公示板上墙公示。对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时限,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公示,从而消除了百姓在办理事项过程中的疑虑。
(二)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和使用情况
一是加强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前辖区内16个社区全部实现“一站式”高标准政务服务中心。二是街道及所属各社区将统一规范的受理事项、服务公约、工作人员公示板、工作流程图等全部上墙公示,使政务服务过程中更加透明、更加方便。三是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中,为保证宣传工作有效开展,街道专门召开党委会,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在资金、人力上全力保障,并要求各社区在门前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各类宣传书籍,并安排人员立足服务群众办事公开,利用板报、橱窗、展板等向辖区内的居民群众宣传。本次活动各社区本着求实、透明原则,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广大居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板、现场回答居民提问等形式,把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为民服务的办事程序、以及政府的各项政策信息向居民进行宣传,使政务公开成为每名社区工作者的一项基本任务,使政务公开成为居民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活动内容涉及高龄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办理、工会会员卡办理、金融知识宣传、低保办理、生育指标、法律援助等多项业务,发放传单近1700份,计生用品150份,共有300余名群众前来咨询,均得到满意答复。居民对此次政务公开活动均表示满意。
(三)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问责制度。严格要求各服务窗口必须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防止行政越权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等制度,凡是百姓到窗口的办理事项,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和衔接。严格追究推诿、扯皮行为的责任。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功能区主抓,纪检监察、组织、财务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工作机制,通过考核及时了解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对比情况,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四)政府信息及时、多渠道发布情况。
功能区今年在皇姑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上发布信息357条;“黄河中心商务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407条;每月按要求向区政务公开办邮箱发60余条信息,全年发布700余条;回复皇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下发的民生微博回复件5件、市长信箱回复件17件;回复民心网诉求116件;回复96123诉求5***件,其中办理举报投诉类397件、求助类123件、解答政策咨询建议类9件。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经过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街道功能区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使功能区和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大幅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我们的工作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好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为百姓和企业的服务还不够,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一)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居民和企业能够真正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二)要进一步研究还有哪些服务项目需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还有哪些服务项目需要进一步延伸。同时本着“竭诚为企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关心企业发展,关心百姓疾苦,为群众和企业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调研还有哪些项目可以移交到服务窗口办理,做到凡是面对居民和企业的事项,无需服务对象再到他处,只要到服务中心即可办结。特别是要将一部分经济工作移交服务中心受理,设立企业代理事项,加强全程代理窗口建设,在搞好先期提前参与、中期全力代理、后期***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程代理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突出中小项目的代办服务;设立就业平台,为企业用工和群众就业提供无偿服务。
(三)结合当前工作状况,认真总结日常工作经验,并让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走出去,实地考察和学习先进单位的服务经验,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快捷和人性化的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四)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制定可行方案,加以实施,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延伸服务范围,实现亲商为民的公共服务机制,建设一个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黄河中心商务区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