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11月30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铁夫,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刘俊英、赵伟祺、曲万成、宋威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维臣主持。区领导赵胜龄、李阳、徐适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述职;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区政府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办理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希望区政府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机制,努力使办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力争把每项审议意见办出结果、办出成效。
会议指出,《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类方案,采取具体措施,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加大投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要创新方式,实现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要落实措施,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召开,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府两院”要认真起草好会议有关报告,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做好代表在会议上提出的方案、建议的准备和收集工作,人大常委会各室和工作委员会要做好会议报告、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会议指出,在履职过程中,各位市人大代表能够准确把握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各位市人大代表要强化代表意识,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为沈阳市和于洪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献策出力。
会议指出,获得任命的同志要将誓词铭记于心,始终维护宪法权威,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勇于担当,不辜负全区人民的重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