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2030年减排目标,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启动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10月12日,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汇报,部署执法检查重点工作任务。
本次执法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四方面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基本情况,配套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总量目标、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和发展基金、税收优惠等经济调控制度落实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将于本月赴我省部分地区实地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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