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应急局多举措压实企业复产复工监管责任
3月3日,于洪区应急局下发《开展企业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区各街道、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岗位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确保全区企业复工复产阶段的安全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产复工“七不准”,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自检自查,对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开复工。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出书面安全承诺;其他复工复产企业应在一周内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复产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区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准确掌握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突出重点,对复产复工企业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复工复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抽查督导。要强化指导服务,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发挥安全专家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三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在督促企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本地区复工复产阶段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对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无遗漏。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企业一线,了解、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影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有序生产创造条件。
四是严格落实问责追责机制。该区安委办成立2个安全督查组,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对复产复工过程中“吃拿卡要”,用“各种填表盖章”等形式人为设置“梗阻”的,对安全大检查过程中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撰稿人:郑诗伟
审核人: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