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为:设4个行政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2、经济发展办公室;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4、财政管理办公室,五个事业服务中心: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招商引资服务中心,3、农业发展服务中心,4、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5、便民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本年机构数与上年相同,上年实有人数31人,本年32人,增加1人,变动原因:行政转入1人。
三、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本年收入279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2万元,增加了112%,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本年支出279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2万元,增加了112%,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32%,本级收入占总收入的68%;本级支出占总支出的100%。
3、资产负债表情况分析: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51%,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49%;资产与上一年度比较有所增加,因更新办公设备而增加了固定资产的价值 。本年度资产增加382561元,均是购置办公设备及改善办公条件而发生的新增价值。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万元;农林水支出65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其他支出41.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16.4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万元,增加了7%,原因是列支上年度尾欠费用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1万元,原因是列支以往年度欠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13%,原因是机关出台了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国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接待次数172次,接待人数980人;
政府性基金支出41.8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实际运行经费支出62.47万元,比上年增加36.27万元,较上年增加138%,原因是上年度有些支出因资金紧张没有及时支付,而转入本年度支付。
本年度办公费18.32万元,复印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44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7.1万元,培训费0.6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车运行费5.3万元,其他交通费13.68万元
2018年康平县东升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8万元,比上年增加(增加)5.3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列支上年度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属其他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截止2018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价值352.12万元。其中房屋资产241.26万元,占总资产的68.5%;其他资产91.67万元,占总资产的26.5%;车辆19.195万元,占总资产的5%,其中轿车10万元,垃圾清运车等9.19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本单位没有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