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用水卫生监测公开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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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根据市卫健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沈卫计办[2018]6号文件要求,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充分认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8年起,要按季度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末梢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需经县政府同意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社会公开,并将信息公开情况报市卫健委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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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平县2019年第二季度城市末梢水卫生监测情况
2、康平县2019年第二季度农村末梢水卫生监测情况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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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3:49: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