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中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辽中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16-04-16 来源:县委办公室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26日至10月2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辽中县开展了巡视工作,并于11月26日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省委决策方面问题
1.关于“在政治纪律方面,一些党员干部政治规矩和大局观念不强”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县委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2015年12月30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使班子成员经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进一步强化了政治规矩和大局观念。同时,全县基层党(工)委、党组也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规矩和大局观念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二是加强纪律意识教育。县委把学习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干部培训重点内容。2015年11月至12月,先后举办了6个批次的县管领导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两项法规,参训领导干部达400余人次。并向全县领导干部印发《党员干部遵守政治规矩学习手册》。2015年11月27日,县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纪委领导为355名县管领导干部做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培训。同时,建立了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镇党委书记三级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营造人人知晓纪律、敬畏纪律、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目前,共深入基层讲党课30余节,听课人数达到3500余人次。
2.关于“个别县乡领导不是千方百计思进取,而是绞尽脑汁为子女和家属转变身份、找清闲岗位等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县委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力度。2015年10月份以来,对全县27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同时,结合县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53名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抽查结果与填报情况基本一致。近期,结合县镇党委换届,对各镇党委班子成员中的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查询,并委托市委组织部对全县正职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核查。二是以“营造幸福美满家庭,构筑家庭拒腐防线”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印发了《家庭助廉倡议书》,全县36名市管和363名县管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全部签订了“家庭助廉”责任状,发挥亲情监督预防作用,构筑家庭反腐倡廉防线。三是组织干部家属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到辽宁省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廉政谈话台账,由县委书记对县委常委分别进行廉政谈话,由县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好配偶、子女,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3.关于“在经济建设方面,虚增财政收入,搞‘政绩工程’”的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坚持把政绩观教育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培训,2015年11月6日-12月3日举办了县管干部培训班,对全县县管干部集中进行政绩观教育,引导全县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务实发展的政绩观,牢固树立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思想。二是积极夯实财政收入指标。成立了全县协税、护税领导小组,保证应该入库的收入必须全额入库,不收过头税,不吃探头粮,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健康、可持续增长。三是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把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作为稳增长、夯财力的根本,集中精力加快金杯商用车、忠旺特种车、中科石油交易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四是健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由县绩效办牵头,充分借鉴省市考评体系设置,分析研究、合理调整各项考评指标权重,有针对性地增加了民生工程、科技创新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类等指标的权重,绩效考评的科学性、针对性、导向性进一步增强。目前,新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已修改完成。
4.关于“政府决策论证不充分,缺乏科学性,个别政府投资类项目存在规划执行不到位、土地管理粗放现象”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前的酝酿沟通机制和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调研论证、民主征询、专家咨询等决策机制,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二是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实行减少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加大招商项目对接力度,招商项目用地尽量利用批而未供土地。针对供而未用土地,具体了解供而未用原因,针对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使企业尽快恢复活力,投入生产。对已构成闲置土地的项目用地,我县加大了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目前,沈阳营口港物流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用地已作出承诺,今年5月1日前继续开发建设;辽宁九鼎铸造有限公司工业项目用地,正在洽谈收回事宜。三是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对原有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制定印发了《辽中县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审核管理规定》,严肃政府计划、规划意见的执行,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程***监管。
5.关于“新城部分地块拆迁,没有形成净地出让,造成财务成本增加,财政资金浪费”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立足解决新城已拆迁未出让存量土地问题,实行“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个方案”包保解决,建立了由相关副县级领导牵头,征收局、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解决,力争早日挂牌出让,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目前,县征收局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科,将新城已征收但并未出让地块进行登记造册、形成图纸、明确范围,县政府正在进行可出让规划研究,尽快将地块挂牌出让,回笼资金。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程序漏洞。修改完善了《辽中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为规范全县征地行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实施办法已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待市级法制部门审批后,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全面实施。三是利用辽中“撤县设区”机遇,全力加速新城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引进产业项目,促进新城良性健康发展。
6.关于“招商引资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美加工业园等项目由于多种原因已停工停建,形成烂尾项目和休眠企业”的具体措施办法。一是迅速成立了由政府办牵头,法制办、公安局、执法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针对烂尾项目,逐个制定清理方案,实行台账销号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统筹解决。其中,责成杨士岗镇政府负责处理世外桃源项目,目前正与开发企业商讨项目续建计划。下一步,将坚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妥善解决好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县政府正着手制定《辽中县违规、违法、违反合同项目处置意见》,对重大合同项目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避免形成新的“半截子”工程。三是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招商引资相关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履约关”,防止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高危项目进入辽中。四是各执法部门加大对招商项目运营的监管力度,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确保违规违法项目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重要问题,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2月2日,召开了县纪委全会,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各常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同时,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党组每年要将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县委常委会述职。二是制定下发了《辽中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计划等,对“两个责任”的落实从严部署、从严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手段,严格落实年初有背书、年中有约谈、年末有报告、全年有台账的“四有”工作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三责联动”的整体合力。全面推行“廉政约谈”机制,进一步强化廉政谈话台账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履职。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年初,县纪委对全县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考核测评。目前,正着手研究制定《辽中县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大绩效考核分值比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树牢主责主业意识,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关于对“村两委存在换届拉票贿选、篡改选举结果”等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了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各镇、街道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有关问题的排查化解,特别是对选情较为复杂和易出现问题的村进行了重点实地调查,对排查出7个可能存在影响“两委”换届问题的村,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二是抢先抓早,做好预案。针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尤其是拉票贿选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县委与17个镇(街道)签订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状》,镇(街道)党(工)委与村党组织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竞选人签订《竞职承诺书》、《履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同时,明确具体追究措施,做到了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四是广泛宣传、引导舆情。组建专门机构、安排专门力量,密切关注网情舆情,对有“贿选”倾向和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闻风奏事,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并及时制止、纠正,确保线上反映问题在线下及时有效解决。五是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全程监督。针对村“两委”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设置违法违纪风险防范点,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监督员,加大重点环节监督。此次,我县村“两委”换届风气明显好转,全县没有出现村“两委”换届选举贿选案件。
3.关于“政府部门‘一岗双责’没有得到落实,多数县直部门不系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只重视工作业绩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县政府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对政府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政府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县政府党组修改完善了《中共辽中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求,把政府及其党组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县纪委每季度对政府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
4.关于“总是有个别领导干部打着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幌子违规打招呼,为亲属谋取利益”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大力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从县委常委班子做起,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厉行法治,教育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按照法律和各项规矩办事,自觉与破坏辽中发展环境的腐败行为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依法行政、插手具体项目问责追究制度,严格实施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登记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经营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责成县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确定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点。同时,责成县政府完善各种廉政措施,保证项目运行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从制度上堵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漏洞。四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力度,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线索处置,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专项公开举报电话,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5.关于“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违法等腐败案件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6件问题线索和转来的信访举报件,按照优先办理原则,分类进行处置,严查快办。其中,已有25件调查结束,结案上报省委巡视组25件,其余1件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继续抓好中央、省市确定的查办重点方面、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重点查办农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因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导致群众信访问题频发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责任。2015年,全县立案203件,结案201件,处理22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03人(县管干部9人),组织处理8人,解聘7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数均在全市率先突破“200大关”,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努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四是积极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探索建立以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和村干部述廉评廉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廉政行为的监管,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五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扎实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健全了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完善了村、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深入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推进政务、村务、党务公开以及窗口单位办事公开,把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民主监督等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使各种权力的运行受到严格监督和制约。
6.关于“落实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整改措施。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推动“三转”工作落实。一是全面启动了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目前,内设机构调整已经到位,新增内设机构1个、领导职数1个,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及人员力量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75%和72.72%。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4个减至10个,经费纳入县财政。二是借助镇党委换届契机,按上级要求调整镇级纪检监察机构,配置专职纪委书记1名、专职纪委委员1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好干部标准,把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的好干部选拔进镇纪委领导班子,夯实基层基础。三是创新“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坚持“以案代训”,定期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区纪委办案,提升镇级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充分发挥镇级纪检组织作用。
7.关于“问责追责不够有力,监督考核体系不完善,警示震慑作用缺乏应有的力度与强度”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纪检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县、镇、村的分级管理制度和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的管理范围和职责,细化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切实增强常态化监督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建设。县委责成县纪委围绕加强领导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体系,明晰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起科学有效管用、有利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县委将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将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三是深入开展青山工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项目138个,对31个违法占林项目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签字背书。3月22日召开辽中县青山工程专项治理整改工作会议,对责任追究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8.关于“重要领域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重要领域监督检查,开展农林、畜牧、医保、社保等领域套取、挪用、挤占、贪污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腐败行为露头就打。二是以改进纪律审查方式为抓手,建立长效监督治理机制,重点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三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格问题线索的分类、登记、移交和督办的程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源头治理方面的能力。四是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着力点,执法机关深入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强案件评查工作,零容忍查处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同时,加大执法司法公开力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县检察院开通了预防职务犯罪微信平台,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制度,积极保障和促进廉洁执法、公正司法。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1.关于“‘四风’问题没有彻底根治,一些干部巧立名目,借机敛财,违规用车、公款旅游现象也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015年9月以来,县纪委牵头开展了窗口单位“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对170余家窗口单位进行检查,共发现窗口单位“四风”问题10件,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8人,通报批评6家单位,并对存在问题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情节较严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政风行风得到明显好转。同时,深化政风行风评比工作。深入开展社会评议机关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群众测评、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强化各窗口单位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组织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公车管理专项检查力度,节假日公车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进行严肃处理。县纪委成立3个检查组,节假日期间开展公务车使用情况明察暗访,形成了详实的检查记录。通过专项检查,尚未发现违规用车现象。目前,已经全面启动辽中公车改革工作,组建了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整合机关行政资源,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派车制,加强公车的管理使用。力争6月末完成公车改革。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国内差旅管理,严格执行辽中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从严落实公务接待规格和标准。健全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严肃查处超预算、超标准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电子消费制度,加强对公务消费行为的监控。
2.关于“县总工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惩处问责。县纪委对县总工会内部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整治,以检查审核原始票据、与财务人员座谈、翻阅财务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切实加强总工会的财务管理。同时,在全县开展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县纪委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二是开展违反“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采取“食堂吃喝”等隐蔽方式公款吃喝行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核算中心加强对全县各单位、部门财务管理的监管。及时***统计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财务管理混乱、经费支出异常的单位及时预警提示,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凡发现违规开支的,一律按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3.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不作为、不担当,作风建设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树牢正确用人导向。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对不讲诚信,不按规矩办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的人,严肃批评教育,不予提拔使用,对违反有关法规的严肃处理。二是深入开展了“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统筹推进,并将专项整治活动延伸到全县各级组织及基层站所和社区村屯。成立了3个督查组,对全县77家单位开展了督促检查。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共查办案件25件,责任追究2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5人、通报批评4人,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并进行签字背书,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建立了全县重点项目督查问责制,成立了由纪委、组织部、项目办、绩效办等部门组成的项目督查考核小组,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启动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四是实行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制度。对个别领导干部出现的宁可少做、不能做错,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函询或进行诫勉谈话,促进被约谈单位有效落实整改,切实改变作风。截至目前,已对8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干部进行了函询。
4. 关于“辽中县客运站项目2008年4月申请立项,2013年9月完成施工,到现在也没有投入使用”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辽中县立即研究制定搬迁工作方案,于2015年12月28日迁入新址,并顺利投入运营。
5.关于“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晋升空间有限,发展激情、创业热情减弱;乡镇干部‘走读’现象比较普遍,‘蹲坑’干活抓落实的精神不够” 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列入党校的教学内容,定期组织县管干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理想信念,营造竞相发展、奋发有为的创业氛围。下一步,结合县镇党委换届,以“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将对县镇两级党政班子开展集中专题培训。二是建立起“三联三促”(县镇村三级联动促发展提速、干群密切联系促作风转变、部门联手促和谐稳定)工作新机制。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包镇(街道)工作制度,每月至少驻镇工作一天,帮助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两办”督查部门对县级领导下基层情况全程***督查,每月一督查、一汇总,年终总考评,推动领导干部“蹲坑”干活抓落实。三是制定下发了《辽中县镇(街道)干部驻村工作办法》,实行每个村(社区)派“第一书记”工作制度,包村镇干部每周至少驻村工作一天,指导帮助村(社区)化解矛盾、发展产业,解决实际难题,并纳入对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四是全面实行镇(街道)干部住镇工作制度,每镇(街道)每天至少安排1名镇(街道)领导和1-2名机关干部住镇值班,组织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县委组织部和“两办”督查部门不定期通过电话抽查、实地督查等形式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规定严格执行。
6.关于“一些部门和基层站所不同程度地存在‘中梗阻’现象,‘事难办’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吃拿卡要’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重点部门和基层站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改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基层站所“中梗阻”“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集中排查,领导包案督办,限期办结。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加快推进“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并联审批和网上监察功能,建成覆盖17镇(街道)和170余个村(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覆盖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和18个社区,安装视频***头118个,实现了审批环节全天候同步监察。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软环境。积极加强县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实行集中登记、专人领办、限时办结制度。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重点窗口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投资项目的注册、立项等情况。加强常态巡查,实行全天候不定时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从严从重处理。四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目前,已在政府网站公布了25家县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7.关于“沈阳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对聘用制人员疏于管理,借服务企业之名参与红酒经营,造成货款无着落,引起业主上访,给全县招商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对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积极主动与对方进行了对接沟通,目前欠款已经结清。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管。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中的漏洞,由县财政局牵头指导企业健全内控制度,加大对企业财务监管力度,规范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动态监控。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整合企业内纪检、工会、人事、计财等力量,提高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责成国资局制定《国有企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管理,避免此类现象再发生。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1.关于“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成立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县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县委组织部长具体负责,由组织、编办、人事等部门具体实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制定了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计划,建立了超职数干部工作台账,严格实行整改消化情况月报制度。二是坚持严控增量与消化存量相结合,每次研究干部将50%的拟配备领导岗位用于消化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截至目前,已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4人,消化完成77%。三是严格控制县委常委会干部议题次数。2015年,我县除程序性任免干部外,实质性调整干部2次。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常委会干部议题次数每两个月不多于1次的制度要求。
2.关于“干部任职不够规范,存在混岗和人岗分离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清理力度。经2015年11月27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自设领导岗位改为相应职级管理。对于领导干部身份与岗位不一致的情况,采取调转工作关系、办理公务员登记或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逐渐整改解决。二是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任职(兼职)。通过自查,我县县管领导干部中,仅有1名领导干部兼职,目前已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了企业离职手续。三是建立健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岗位设置和请销假等一系列制度,对混岗和人岗分离的按要求进行调整。四是严格落实编制使用程序,完善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把好干部人事调动初始关,对已超编的采取不进新人、只减不增,满编单位坚持退一进一,空编单位按规定补充工作人员。
3.关于“市管干部子女、配偶‘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去年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以来,对查出的22名“吃空饷”人员,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对涉及此事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和诫勉谈话。下一步,将不定期联合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对市管干部子女、配偶,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工作的,实行调动前备案和调动后报告制度,对未履行程序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环节存在程序虚化、流于形式”等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这个问题,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严格自查。2015年12月,县委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的“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的贯彻落实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方面进行了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五人小组会、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的程序进行,坚决做到“五不研究”,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出席常委会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的,在问题没有核实清楚之前不研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把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和干部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意见征求覆盖面。加强推荐得票、测评情况与干部德才素质、一贯表现的对照分析,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同时,严格实行干部提名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的提名推荐,造成“带病提拔”严重后果的,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镇(街道)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需要进行调整的,报上级批准同意后进行调整。以镇党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调优配齐镇党委班子,保持换届后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五是严格开展县管领导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对县管领导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地审核,重点审核领导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以及档案内容。截至目前,已对全县350余名县管领导干部档案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认定核实工作已经完成,有效杜绝了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同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对所有新提拔到县管领导岗位的干部继续实行试用期制,对涉及近亲属在同一单位任职或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岗位任职情况的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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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中县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