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在近期召开的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法院荣获2013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沈阳市法院系统 “新媒体应用示范单位”称号,县法院新闻局荣获沈阳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
2013年度,县法院加强司法公开,创新服务载体,搭建了东北法院首家微信公众平台、全国法院首家400免费服务热线、辽宁法院首家移动手机报平台、院长电子信箱、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六大平台,积极开展司法宣传,传播法院资讯,汇集社会民情,精心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院宣传平台。依托网络新平台,县法院发布了大量工作动态、案件审理情况、便民利民措施、法制宣传等内容,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拓宽了法院与民众的沟通交流渠道,使县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县法院还成立了全省法院系统首家新闻局,全面高效运转“六大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和期待,进一步加强了新媒体环境下的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县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创新举措受到了省、市法院和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