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法库县非煤矿山管理实施意见(法政发〔2009〕6号)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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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法库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经2015年1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关于加强法库县非煤矿山管理实施意见》(法政发〔2009〕6号)文件自行废止。
特此公告。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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