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铁东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铁东区政府决定成立铁东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铁东区议事协调农民工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审议铁东区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铁东区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朱奎海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于 雷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 孙 丹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连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宇 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添硕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仁伟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德密 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 党 区民政局副局长
安国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志远 区环保局副局长
郭 力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海军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 伟 区文体局副局长
宋志丽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 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 刚 区国资局副局长
王鲁军 区征收局副局长
冯 雪 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龙 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长军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晓春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仁义 区劳动监察局局长
张 立 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爱萍 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卢 义 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刘士祥 区法院副院长
魏 敏 区检察院副检查长
尤 杰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宇 团区委副书记
刘丽娜 区妇联副主席
姜 浩 区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徐德君 区国税局副局长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铁东区人社局所属的区劳动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仁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