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铁东区防汛物资准备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铁东区防汛物资准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2017年铁东区防汛物资准备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区防指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全区防汛物资准备和使用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原则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区、街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储代储及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区、街两级防汛指挥部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二、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要求
区、街两级防汛指挥部按规范储备防汛物资,并结合本地抗洪抢险工作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和抗旱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各街道防汛物资清单报区防指备案。
三、区级物资储备调用原则
在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方可调用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
四、防汛物资保管、使用原则
各单位的防汛应急物资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看管,定期检查,确保物资的数量、品种与清单相符合,并保证物资设备功能完好;
防汛物资仅供防汛救灾时使用,任何单位和各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防汛应急物资。
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本级防指安排,第一时间调用防汛应急物资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
五、责任追究
对因擅自侵占挪用防汛物资,造成救援物资短缺,影响救灾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表:住建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防汛物资明细
***:区级(住建局)防汛应急物资储备.xls
***:各街道办事处防汛物资储备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