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杨家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海城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海城市杨家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海城市杨家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工程地址:海城市杨家甸水库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4、招标范围:1、水库大坝迎水坡拆除重建干砌石护坡;大坝坝顶防浪墙拆除重建,坝顶砂石路;大坝背水坡碎石护坡、维修排水棱体。2、水库溢洪道拆除重建,增设跨溢洪道交通桥。3、拆除重建输水洞进口启闭塔;更换输水洞进口闸门及启闭机。4、管理房拆除重建。5、增设水情、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陆仟伍佰贰拾捌元贰角玖分(¥2106528.29)
6、发包方式:总承包方式
7、计划工期:2015年9月22日-2015年11月30日
8、质量要求: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2、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管理,未纳入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或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4、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具有水利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13时3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五、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电话:0412-3153575
联系人:陈长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联系人:王冠、李谦
电 话:024-31302899
传 真:024-82903299
E-mail:ghzb_vip@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