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路(建国大道至大屯桥)排水和路面恢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华路(建国大道至大屯桥)排水和路面恢复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建设海华路排水工程的批复(鞍汤建办发(201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华路(建国大道至大屯桥)排水和路面恢复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委员会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排水工程:
雨水部分新建3.2×1.8米单孔暗渠603.85米,铺设D=0.6米承插口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长70米,铺设D=0.3米承插口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长280米;污水部分铺设D=0.3米承插口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长152米、铺设D=0.4米承插口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长431.1米、铺设D=0.6米承插口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长35.3米;
道路工程:挖结构厚度0.67cm旧路3904.19立方米;恢复结构厚度0.79cm道路5827.15平方米,道路结构为4cm细粒沥青混凝土(AC-13)+5cm中粒沥青混凝土(AC-20)+40cm水泥稳定碎石+30cm填隙碎石。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合同估算价为16万元。
2.6招标范围:海华路(建国大道至大屯桥)排水和路面恢复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2013年10月27日开工至2014年4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86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总监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3.4.2投标保证金需要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完成缴纳工作,投标单位在交付保证金之后不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在一年后返还投标保证金(不支付利息)。此外,该投标单位以后将不得参与鞍山市地区的市政工程监理投标活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5.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3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4时00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千山鞍海路28号
联 系 人:林长青
电 话:0412-2416288
开户银行:鞍山银行千山支行
账 号:7200***********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联 系 人:闫继承、杨钇潼
电 话:0412-2623002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