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财政局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017年2月23日,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学习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海城市第九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完成我局全年各项工作认为提供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
会上下发了《2017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韩光群局长传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精神和海城市委孙巨先书记在的海城市第九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财政局纪检组长乔振同志传达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精神和海城市纪委书记王新捷同志在海城市第九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韩光群局长与班子成员、局属基层党委签定了2017年“一岗双责”责任书;副局长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定2017年“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将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条规学习履好教育之责。一是学习好条规。把《准则》、《条例》的学习贯穿廉政教育的始终,做到《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六大纪律”入脑入心,让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心中有“尺”,心中有“戒”全局党员干部要树立违纪没有例外的意识,转变事不关己的心态。二是传达好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第一时间贯彻,纪委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典型案列通报第一时间学习。三要组织好活动。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教育与节点教育相结合,选择经典案例搞好警示教育,以案明纪。
(二)抓遵规守纪履好提醒之责。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主要抓好三个侧重点:一是盯住党员干部的口常提醒。决不容许口无遮拦发表涉政治敏感性议论;二是盯住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常提醒。要对市委市政府文件中涉及财政工作的及时提醒催办,早办早结。三要盯住执行局党组的决定常提醒。确保局党组的决定得到较好执行。
(三)抓“四风”防范履好监督之责。一是经常监督。持之以恒、寸步不让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请销假、集体活动到勤等工作纪律,办公室对每次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从抓点滴养成,促进工作作风养成。二是节点监督。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抓好监督,三是重大事项监督。围绕婚丧嫁娶等事项,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抓效能建设履好问责之责。一要明职责。按照去年年底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定岗定责,做到岗位明,职责清。二要常督责。局长对班子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长。科长对科室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递责任压力,让督责成常态。三要敢问责。今年是问责之年,监察室要履行好监督问责之责,要敢于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在位不为问题真问责,问真责,把问题解决在我们自己手里。
(五)抓惩防体系履好预防之责。一是进行集体约谈。通过集体约谈,及时剖析廉政风险点,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二是进行谈话提醒。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把“红灯”亮在越轨前,注意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纠正小问题小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事”发展成为“大事”。
(六)抓日常监管履好执纪之责。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各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和因公出国审批。二是严格财政资金监管。特别是把发生在财政局以外,但属于财政资金管理的违纪行为,我们要找到财政权力规范的痛点和监督执纪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