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鞍山市海岫铁路平改立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鞍山市海岫铁路平改立工程设计招标已经由以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立即启动平改立工程前期工作与设计资格招标工作的通知(辽交公项发【2018】276号)辽交公项发【2018】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公路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8年鞍山市海岫铁路平改立工程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地区
2.2 工程规模:海岫铁路西起海城市,东到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铁路线全长91公里,海岫线共有平交道8处,其中与国省干线公路交叉道口有6处,分别为海城沈海线东外环道、海城鸡高线大房身道、海城青营线析木道、岫岩海欢线头道河道、岫岩海欢线四道河道、岫岩饶盖线洋河桥道;与县级公路重要交叉道有2处,分别为汤析线郭家窑道、汤析线红土岭道.
2.3 投资额:536.0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合同额 |
AGJY2018-ZJGC059001001 |
2018年鞍山市海岫铁路 |
工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 | 90 | 536.0 |
2.5 招标范围:工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提供初步设计图八套以及十二套完整的施工图及预算。
2.6 工期要求:2018年07月30日开工2018年10月28日竣工,计划工期90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公路行业(公路)·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公路·公路甲级]或者[综合资质](含)以上)并且[行业资质·铁道·铁道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资格 ,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干线公路平改立投标报价折扣率85%,县级公路平改立投标报价折扣率75%。 2投标人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由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和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3投标人还应具备编制工可研报告的能力和经验。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近 5年内完成过1项 “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的工程设计。 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8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报名
5.1 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他报名手续。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6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6日13: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3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邮 编: 邮 编: 113006
联系人:刘琦 联系人:杜放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