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鞍山发放大礼包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出炉,一系列利好政策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帮扶
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有生活补贴,调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昨日,记者获悉,《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出炉,一系列的利好政策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帮扶。
我市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返还社保费用支持企业发展。落实企业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对2018年1月1日以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返还,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发放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提取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按照我市职业培训政策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落实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向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自行垫付培训费用且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我市职业培训政策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执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再给予生活费补贴。
我市将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调整为3—12个月。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同时,开展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