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个减为77个
日前,市编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市级临时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将现有113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精简为77个。
市编办要求:凡已撤销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再以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并将其机构的公章上缴市编委办公室;今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要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市级临时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即由具体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书面报告市编委办公室,经市编委办公室审核后,提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市级临时机构原则上不设立实体办事机构,不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核拨经费;市公安、财政部门要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相关事宜,未经批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