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深化生态文明助推绿色发展
鞍山,因钢而立,因山而兴。长期以来,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五个鞍山的发展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特别是“十二五”期间,鞍山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确立了营造同步、城乡一体、森林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以创建森林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继续开展城乡一体化造林绿化,不断完善林业生态体系;启动青山工程,逐步修复恶化生态环境;实施海岫生态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民生林业;强化管理能力,森林资源安全防护体系初步形成;深化林业改革,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常态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十二五”全市生态建设驶入发展快车道。
一、数字看生态
全市累计造林面积92.7万亩,完成五年规划任务的84.3%,是“十一五”造林面积的近2倍。
鞍山市正式迈入全国“森林城市”行列,是全国75个森林城之一。
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10年底的46.4%提高到47.87%,增长1.47个百分点,年均增速0.46%。
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参改面积632万亩,占应改面积的100%。
林业产业产值翻一番,由2010年的47.76亿元增加到120亿元,增长60.2%,年均增速为20.23%。
二、理念见成效
造林营林成效突出。完成国家退耕还林2.6万亩,国家“三北”防护林10.5万亩,国家沿海防护林0.6万亩,治理“小开荒”还林5.46万亩,超坡地还林9.62万亩,围栏封育里程1160公里。全市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9万亩。由增加森林资源数量开始转向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的发展轨道,迈向造林和经营并重的新阶段。
全面实施青山工程。鞍山市被确定为全省唯一青山工程示范市,按照 “治前、毖后、立法、严打”的工作方针,强力推进青山工程持续向纵深开展,总结出“四造”、“六个结合”等先进经验。全市共完成矿山生态治理面积3.2727万亩,累计投入矿山生态治理资金10.8亿元;查处非法开采及破坏青山资源案件708起;关停不达标小矿场23家。编制完成了《鞍山市青山保护利用规划》,对山体和林地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分区保护面积553730公顷。
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鞍山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林改面积623.8万亩,确权率100%。全市766个村建立林改档案,4个县(市)区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
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干果、苗木花卉、中草药、森林食品和野生动物养殖等五大产业基地已陆续建成并逐步扩大。板栗、榛子、山核桃等干果经济林面积达到75万亩;苗木花卉产业年产值达到8亿元;发展中药材种植3万亩;山野菜年采集量2.4万吨,2014年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6亿盘,产量2.2亿公斤,产值34亿元,野生动物驯养业发展地域范围逐渐扩大,品种增多。
资源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全市实行补偿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分别为162.6万亩、78.5万亩。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偿基金分别为1.02亿元和0.2亿元,补偿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基本建成森林防火防控体系,实行市、县、乡、场、村五长负责制。建立2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和指挥部,完善了68支扑火队,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每年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
未来五年,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决胜时期,也是鞍山市生态建设“提档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提高生态质量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为总任务,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全面打造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为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为农民奔小康开辟新路,为建设“五个鞍山”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