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保证金帮旅行社过冬
为帮助金融危机中的旅行社渡过难关,国家旅游局日前决定退还50%-70%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用于旅行社资金周转,并在危机影响减轻的两年后交回。11日,我市旅游部门表示,待省旅游部门的保证金退还比例确定后,就会立即着手退还保证金。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的《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渡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中规定,该保证金要在2009年1月底前暂退完毕,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两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国家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措施不是第一次出现,在非典时期为帮助旅行社渡过难关就曾退还过。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的规范经营。一旦出现经旅游部门认定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而旅行社不愿承担责任时,旅游部门就可以用保证金为消费者做以赔偿。通常情况下,只承接国内游旅行社的保证金为10万元,具有接待入境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的保证金为60万元,具有承接出境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的保证金为160万元。
听到这个消息,我市站前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轻松许多。他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深化,不少游客纷纷削减旅游计划,游客量有所减少,旅行社的日子不太好过,国家旅游局这一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旅行社在现金周转上的问题,对旅行社来说是件好事。同时,旅行社也表示会利用好这部分资金,使旅行社顺利渡过难关,以迎接旅游业春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