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核查工作
货运车辆装载源头单位核查是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确定源头治理监管对象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核查工作,加强对道路货运车辆装载源头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根据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情况,县交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核查工作。
开展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核查工作,是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货运装载源头、道路货物运输全过程监管的有力措施,能从源头上消除“百吨王”等恶性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使得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通过核查,梳理出辖区内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为台安县政府公布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工作打下基础。
核查的重点是全县的货运站、物流园区、混凝土搅拌站点等货物集散地等.核查内容主要是货运源头单位的登记、统计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配置相应的货物称重和计量设备;货运源头单位是否为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是否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或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是否对货运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核对。
核查的方式方法主要采取检查装载现场、查验货运源头单位登记记录、听取货源单位治超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询问货物配载人员和称重过磅人员,检查货运车辆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