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对外经贸十一五规划
为继续贯彻实施“一开四促”方针,加快融入全球贸易体系,促进我市对外经贸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对外经贸成就
“十五”时期,我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全面建设开放型地区经济的发展战略,对外经贸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 利用外资有较大增长
一是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全市新批直接利用外资项目403项,合同外资额30.97亿美元,比“九五”增长1.1倍。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额10.1亿美元,增长2.8倍。
二是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新批总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大项目114个。先后利用外商投资兴办了海城纺织工业园、玻璃棉制品、辽河饲料、华润啤酒、中橡化学、生命水、南亚台塑等大项目,美国欧文斯·科宁公司、美国BMD公司、英国ABNA公司、台湾中橡公司、台塑南亚集团等世界知名跨国大公司落户鞍山。利用外资推动了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英联饲料(辽宁)有限公司已成为东北规模最大的饲料企业。世界碳黑行业排名第四的台湾中橡公司来鞍投资,并将形成年产15万吨规模,成为中国最大的碳黑生产基地。工艺装备国际领先的翔鹭化纤顺利投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台湾正昌公司产品被应用到神州六号飞船和北京奥运场馆建设。
三是利用外资领域不断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已扩展到工业、农业、资源开发、城市建设、房地产、公用设施等多个领域。我市积极探讨和实践企业并购、产权转让等利用外资新方式,先后促成了瑞德啤酒、化工二厂等国企与外资的并购重组,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市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路子。
四是利用外资成效明显。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推动鞍山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五”期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959亿元,上缴税金46.1亿元。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销售收入314.2亿元,上缴税金18.4亿元,占全口径税收的12.2%。外商投资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7个百分点。
(二)外贸出口实现新突破
一是出口大幅度增长。“十五” 期间,全市外贸出口33.9亿美元,比“九五”时期增长83.9%,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2005年我市外向依存度达到14.2% ,比“十五”初期提高7.6个百分点,出口拉动生产总值增长2.2个百分点。
二是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十五”期间,我市着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努力改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机电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等制成品比重明显上升,形成了以钢材、纺织服装、机电、化工、镁制品、滑石制品等大宗产品为主,出口品种比较齐全的出口体系。鞍钢经过“九五”、“十五”以来的总体改造,高附加值和精加工钢材产品不断增加。传统出口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我市对韩国、美国、欧盟、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传统市场出口的增幅均在一倍以上。
三是一批出口创汇骨干企业得到发展。通过到国内外参展促销,企业自营出口能力逐步增强。同时,政府在政策、资金和专业知识培训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截止2005年年末,全市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大户达21家。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有新进展
“十五” 期间,全市共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同额2.7亿美元;对外劳务输出2.5万人次,分别比“九五”时期增长59%和52%;境外兴办合资合作企业6家,总投资额4255万美元。境外企业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涉及矿山开发、工业、农业、工程建设等领域。
(四)开发区利用外资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五”期间,全市开发区实现直接利用外资合同额6.35亿美元,实际直接利用外资1.77亿美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外经贸的质量水平不高,牵动力不强。利用外资工作与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联系不够紧密,缺少产业关联度强、能够牵动地区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出口商品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外贸增长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
二是招商引资的招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招商工作主要依赖各类大型活动,网络招商和中介招商等现代招商手段还没有广泛采用。小团组、专业化的行业招商和对口招商也较少。
三是开发区发挥先导作用不强,发展较慢。我市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以及数量较多的各类工业园区,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体制回归、功能定位不准、产业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开发区发展相对滞后。
四是外经贸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市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设虽有很大改进,但在项目审批、依法行政、投诉处理、办事效率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资项目落户鞍山。
二、“十一五”期间外经贸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东北振兴和辽宁整体开放的双重机遇,继续全面实施“一开四促”战略。紧紧围绕建设“一个基地、三大产业”的主题和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两大任务,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一切资源和有利条件,基本形成我市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十一五”期间外经贸工作目标
(一)利用外资
“十一五”期间,按新口径计算,累计完成直接利用外资6亿美元,年均增长20%。
(二)对外贸易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外贸出口62.5亿美元,比“十五”增长84%,地方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5%。
(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十一五”期间,完成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合同额2.9亿美元,比“十五”增长10%;外派劳务2.6万人次,比“十五”增长10%;完成境外投资6500万美元,比“十五”增长52%。
四、“十一五”期间外经贸发展重点
围绕全市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我们要从五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围绕提升产业竞争优势,利用外资重点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1、利用外资进一步做强“一个基地、三大产业”。
着力提高优势产业外资比重、大项目外资比重和跨国公司的比重,促进“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1)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精品钢材生产基地。以鞍钢为主体,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积极引进研发中心,扩大规模和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围绕建筑型钢、汽车用钢、工程焊管、镀涂薄板、精密带钢、预应力线材、煤化工、废渣利用等八条产业链进行招商引资。作好鞍钢分离企业的项目规划,推动鞍钢附属企业招商引资。盘活地方冶金工业资产存量,利用外资重点发展板材、线材的深加工产品,形成与鞍钢产品相配套的板材中心、剪裁中心和配送中心,实现与鞍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形成钢铁产业、产品的梯次布局。充分利用鞍钢副产品,推进在“三废”资源利用、氧化铁粉磁性材料、尾矿综合开发、粉末冶金等方面利用外资。
(2)引导外资投向装备制造业,通过利用外资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集团。瞄准国际同行业大集团、大企业,主动承接跨国公司制造业转移,加大传统机械工业的改造力度,促进工程机械、汽车改装、环保设备、矿山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等装备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吸引外商投资以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国有企业,形成企业集群。
(3)提高产品档次、打造知名品牌,利用外资做大做强轻纺工业。以海城纺织工业园为平台,形成高科技、现代化、外向型、上下游企业成龙配套的纺织业产业集群。引导西柳服装工业园、感王印染工业园向国际化方向发展。轻工行业主要围绕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饲料等农业后续产业等方面招商引资。
(4)利用外资做精做深矿产品加工业。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发矿产资源的精深加工产品,提高矿产品深加工率,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利用外资推进二次资源开发,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铁精矿、高纯镁砂、高档滑石粉、精品玉器等产品。菱镁矿的深加工要通过利用外资,引进高科技新项目调整镁制品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镁制品的精、深加工,建设世界镁制品开采和深加工基地。重点推进西洋耐火公司与日本大和耐火株式会社联合开发年产5万吨镁质复合新型不定型耐火产品生产线、10万吨二氧化碳生产线、海城市与欧盟合资生产镁合金等项目。滑石产品重点抓好海城英落福海公司年产3万吨活性滑石粉、3万吨高性能母粒等项目招商引资。利用外资重点建设中国岫玉产业园,提高岫玉加工水平。围绕开发超微细重质碳酸钙产品,利用外资促进方解石、理石等其它矿产品的深加工。
2、利用外资建立现代服务业体系。认真贯彻《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吸引外资进入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引入新的经营方式、新的服务理念和新的服务产品,改善服务质量和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引导外资对公共事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基础行业的投资。吸引外资构建新型的区域物流中心,重点抓好辽南商贸物流中心、大型综合超市、宁远钢铁物流中心、岫玉博览园、东四方台地热旅游资源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利用外资。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与外资银行合作建立合资银行。吸引外资积极发展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新兴消费行业。
3、利用外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发展县域经济为契机,积极争取亚行贷款建设腾鳌、南台等中心城镇,以加快农村小城镇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发展具有特色的蔬菜、水果、花卉和生态观光等农业产业化项目,拓展农业产业功能。吸引外资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建成一批面向国外市场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出口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重点推进宁远现代农业园区、鞍山高新农资市场、鞍山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扩建等项目的利用外资进程。
(二)充分发挥开发区先导作用
开发区要继续贯彻“以工业项目为主、以利用外资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规划,科学确定功能定位,争创体制新优势。以发展工业经济为主,以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利用外资上一批“规模大、技术高、外向型”的项目。抓住新一轮国际资本和制造业转移的机遇,不断提高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吸引外资,在原有基础上开拓新的发展空间,重点推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向特色产业、生产专业化发展,促进产业链的建立。加快新型工业园区和加工贸易区的建设。加快开发区机制体制创新,保持集中精简、灵活高效、富商安商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国办36号文件精神,对开发区项目用地给予支持和倾斜。在鞍山市用地计划内,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考虑。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发区建设标准厂房,努力为外商企业在鞍投资提供更加优惠的条件。
(三)利用外资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
积极争取国外优惠贷款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参与路、桥、管、网建设,参与小城镇建设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加大房地产领域利用外资力度。重点推出污水处理、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进南沙河改造、宋三镇朝鲜族民俗一条街改造项目,不断完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1、大力促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围绕建设“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利用政策和市场导向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积极推进钢材、镁砂、滑石等原材料产品的精深加工,引导耐火材料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变,引导滑石制品向高细目方向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纺织、服装、轻工、化工等传统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冶金行业以鞍钢为主体,继续扩大高附加值钢材产品出口。“十一五”末,钢材出口突破15亿美元。
以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为契机,加大对机电产品的扶持力度,促进工程机械、改装汽车、环保设备、智能化设备的出口。到2010年机电产品出口达到1亿美元。积极拓展出口渠道,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精细化工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到2010年化工产品出口突破5000万美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到5000万美元。
轻纺行业以海城纺织工业园为龙头,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培育名牌产品。到2010年纺织服装产品出口达到1亿美元。
利用外资做好矿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镁制品、滑石制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减少初级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系列产品出口。到2010年镁制品、滑石制品出口达到2亿美元。
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出口,重点抓好山野菜、食用菌等10种农产品的出口,确保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
2、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继续巩固和扩大传统出口产品的基础上,培育10个以上具有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在境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进行国际质量认证。重点扶持鞍钢钢材、后英镁砂、西洋耐火材料、海城滑石矿滑石粉、亚视光电液晶显示器、聚龙金融设备、金堡牛仔服、惠丰化工染料、顺风针织服装等出口产品做为自主品牌打入国际市场。
3、构筑多元化出口主体的格局。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促进地方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地方企业自营出口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比重。到2010年全市培育40户出口超千万美元的龙头骨干企业。
(五)进一步拓展对外经济合作领域
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和发展传统的工程承包市场,瞄准发达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工程承包,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国际市场,在境外建立资源供应基地,建立技术成熟的加工装配和生产制造基地。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开辟国外劳务市场,开展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医疗保健等国际服务贸易。继续加大日本、韩国劳务研修生市场的开拓力度。“十一五”期间,抓住国家将当前境外投资重点放在俄罗斯的机遇,同时将东盟、蒙古等周边国家、非洲传统地区作为外经工作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区域,发挥外经窗口公司、大型企业和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的骨干作用,实施金属及非金属矿产、纺织服装、轧钢、机电安装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项目。促进三冶公司铁矿、鞍海公司铁矿和华赞公司锰铁矿等境外资源类开发项目尽快实施。
五、“十一五”期间对外经贸工作思路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思路
加快改变单纯依靠外经贸部门推进对外开放的工作格局。建立以政府为指导、专业队伍为骨干、中介组织为辅助、园区为载体、企业为主体的招商机制,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开放新格局。全面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一切资源和有利条件,促进我市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和社会开放度明显增强,外经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深度推进各开发区、各类工业园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发区相对封闭的管理体制,建立集中精简、灵活高效、安商富商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开发区快速持续发展。开发区必须把发展开放型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将外经贸指标作为衡量经济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先行带动作用,成为扩大对外开放的主要载体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重点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我市对外开放的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带动区、地方和鞍钢的协作区。
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围绕“一个基地、三大产业”,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精品钢材、装备制造、中高档轻纺产品、矿产品深加工、现代农业等,加快发展配套产业。
鼓励境外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我市企业改组改造。放开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积极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和股权。对外资并购重组国有企业,原企业已获得国家或省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变,按规定批准后可转增中方国有企业股权。
鼓励外商参与房地产开发。积极利用外资加快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及小城镇建设,在市场准入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等方面,赋予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开发企业同等待遇。吸引外资参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确保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条件下,放宽外商投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项目的股比限制。经批准,允许外方控股。
扩大商业服务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积极引进跨国商业集团在鞍设立出口采购中心。广泛吸引外商投资物流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物流企业参与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运用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改造传统的批发、零售、仓储业及餐饮服务业,利用国外商业资本促进城市社区商业和农村商业发展。
鼓励外资进入金融市场。吸引外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和各种基金、金融中介组织在鞍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创办合资合作金融企业。引进境外投资者,加快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改革、改组和改造。积极吸引在企业年金方面有优势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鞍山。吸引外资来鞍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公司。支持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境外上市或境外再融资企业将所筹资金在鞍投资,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的所有优惠政策。
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推进科技兴贸战略,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以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为重点,在技术改造、出口研发、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地方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通过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促进外贸出口的增长。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宣传品牌,申请专利,进行国际质量认证和产品准入认证。重点扶持钢材、镁制品、滑石制品、机电、纺织服装等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继续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出口传统市场,深度开发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市场,积极开拓俄罗斯、南美、非洲及中东等新兴市场。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以蒙古、朝鲜、东南亚、俄罗斯等周边国家为重点区域,不断深化能源、原材料、矿产资源开发合作。重点支持境外工程承包带动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
(二)保障措施
1、围绕构筑“一个基地、三大产业”,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以项目为核心,完善重点招商项目滚动推出机制。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机遇,主动承接跨国公司资金、产业和技术的转移,按照鞍山老工业基地发展定位,着力规划、推介、洽谈和成交一批牵动力大、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围绕构筑“一个基地,三大产业”格局,围绕国企改革和做强做大民营经济,每年滚动推出 100个5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重大项目。围绕壮大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促进外商的增资扩股。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招商引资组织推进系统,每个项目均找出1-3家对接合作伙伴,面向国外同行业大力推介,切实做到规划一批、推介一批、洽谈一批、缴资一批、投产一批,实现利用外资项目的滚动发展。
突出重点国别和地区,开展专向、定位招商。把台湾、香港、日韩、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作为主攻方向,逐步加大吸收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力度,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
探索多种利用外资方式,吸引外商投资采取产权转让、经营权转让、参股并购、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通过引进外资加快现有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步伐,放开外资控股比例,推动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调整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境外融资,资本重组。通过利用外资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扩大利用外资领域,从以工业项目招商为主转向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等服务领域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并举。
继续坚持专业化、小团组招商和以外引外招商的做法。积极探索网上招商、中介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推进招商引资逐步走向职业化、市场化。不断强化“亲商、安商、富商”的意识,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广泛参与招商引资的良好社会环境。
2、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千方百计扩大出口。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重点抓好鞍钢、西洋、华宇、中兴、金堡、亚视光电、正昌等40家出口大户,重点抓好钢材、镁砂、滑石、纺织服装、机电、化工、建材、高新技术、农产品、轻工工艺品十大类出口产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出口支持力度。
继续发挥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以扩大就业为目标,抓好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农产品的出口,解决城乡就业和农民收入两大难题,通过外经贸的发展来逐步缓解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全市经济发展做贡献。严格土地、环保等配套制度,促进矿产品的精深加工,逐步降低初级产品和高耗能产品的出口比重。积极做好短缺的能源、矿产资源、原材料的进口,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国家东北地区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的支持方向,争取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专项贷款、出口研发资金、贷款贴息。调整、完善我市鼓励外贸出口的相关政策,落实鞍山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出口创汇。通过政策导向和金融杠杆促进出口结构优化和出口渠道的拓宽。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动向、各国贸易保护措施的采用,利用WTO贸易规则及时组织出口企业制定应对措施,做好产业损害调查和反贸易壁垒工作。
继续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发展日韩、东南亚、台湾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市场,深度开发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市场,积极开拓俄罗斯、南美、非洲及中东等新兴市场。
3、发挥比较优势,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提高外经合作水平。大力宣传、认真贯彻国家关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贸易、扩大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指导、规划、协调和信息服务。引导多种经济成份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境外投资。鼓励民营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样灵活的形式建立境外企业,开采资源,带动设备、劳务输出,促进企业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跨国经营。
4、创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一是加强对外开放的组织领导。建立对外开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要建立有关部门领导人责任制,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贯彻落实外经贸政策法规。尤其要关注国家对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扩大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认真执行外贸出口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用好境外投资扶持基金,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出口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三是改革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由审批改为核准,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办事时限、***服务等工作制度,为外商来鞍投资办企业提供更方便、更快捷和全过程的服务。四是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5、培养外经贸人才和引进国外智力并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外经贸人才队伍。
有针对性地组织外经贸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培养熟悉外经贸业务、精通国际法规和WTO规则的复合性专业人才。开展引智工作,着重引进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改善外经贸队伍人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