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辽委发(201925号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规范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具备足够的渗滤液处理能力,垃圾填埋作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2019年8月底前对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次排查。如新发现非正规垃圾点,2019年9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根据我县垃圾卫生填埋场规划布局,建设东、西、南、北、中区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共5座,日处理垃圾能力370吨,日处理渗滤液能力145吨,均为卫生填埋垃圾场,均具有防渗处理,且均对周边乡镇开放。分别为桓仁县城、五里甸子镇、古城镇、华来镇、二棚甸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完全满足我县垃圾处理,我县垃圾填埋场不存在超负荷运行状况,垃圾填埋作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我县往年共有1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8年4月,全县1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并销号。此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已经向社会公开,通过桓仁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并于2018年11月,通过省住建厅核查验收。2019年6月,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次排查工作,经过重新排查未发现有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2019年4月,我县已全面实施乡(镇)村环卫市场化工作,达到全县13个乡镇、103个行政村全域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域全覆盖。环卫企业对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乡镇、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按照《本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细化完善)方案》(本委发[2019]15号)要求,桓仁县委、县政府完成各项整改措施,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