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海域延期清退的通告
为稳妥推进公共海域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公共海域生产秩序,减少疫情对养殖生产活动的影响,结合当前海域管理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受疫情影响,凡无法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清退海域的当事人,可按照本通告之规定,向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延期退海申请,对没有申请延期的海域,将实施公共海域开放管理。
二、延期期限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申请延期的当事人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到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海监大队)申报登记。
四、经审核通过后,当事人须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行政协议书,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相应海域。违反本通告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新投放养殖物或以其他名义实施新的非法占海行为,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捕捞渔船在不损害人工养殖物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正常捕捞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挠。
七、加强海上联合巡航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用海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对扰乱海上生产秩序,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以及拒不配合行政执法和妨害公务等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予以打击。
申报登记单位: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海监大队)
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30号
电话:0415-7179388 0415-7177278
举报电话:
丹东市海上联合执法指挥部:0415-7144518
东港市公安局:
0415-7144441 0415-7144956
丹东海警局:0415-7815110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0415-7124310
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0415-7175076
东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