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海事局开展辖区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更新工作
为及时、准确掌握营口辖区可用于海上搜救的资源,有效地协调各搜救单位的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营口海事局根据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开展搜救力量指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辖区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更新工作。
据了解,营口海事局安排专人负责指定更新工作。为了确保数据统计翔实、全面、准确,工作人员认真讨论工作计划,制定调研方案,通过多个途径与涉海单位联系和沟通,在往年辖区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更新数据库的基础上,经过大量走访和调研,短时间内全面掌握了辖区内救助力量情况。
其后,营口海事局向营口港务集团、盘锦港集团、中石油辽河救援站等8家单位的59艘船舶下发了《搜救力量指定通知》,基本覆盖涉海政府部门、港航单位、地方专业救助力量、渔业部门海上搜救力量以及陆上救助力量。为了加强搜救中心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应急联络和搜救协调,确保海上险情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营口海事局还将营口市沿海县乡政府列入海上搜救的联系部门,收录到搜救力量数据库,并新增营口和盘锦旅游景区应急负责人联系方式。
通过深入发掘和科学利用辖区搜救资源,营口海事局进一步提高了辖区海上搜救应急协调能力和搜救效率,确保能够及时为海上遇险人员提供快速、有效的海上搜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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