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使用案
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海东综合市场二楼一制衣店将未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使用。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稽查局当日予以立案,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当事人邓某于去年成立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制衣店,其从事服装制作,并从海城市西柳镇购进原料,从网上购入近似龙图案、SYWL等未注册商标900个,截止案发时止,共制作包装黑色棉服810件,正准备以每件60元销往海城市西柳市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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