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1)整改结果公示
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序号1-1:思想认识上领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围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围填海管控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
二、整改目标
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结果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碧水工程”,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严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老边区海洋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7日
受理部门:老边区海洋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7-3873702
邮寄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营东新城东湖大街35号306室
老边区海洋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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