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58号)文件精神,区编办持续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一是落实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整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个别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 二是落实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加强放权的协同配套,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动态调整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设定各类行政职权,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制度效用,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 三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要求。结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放管服”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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