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12月1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副主任蔡克义、汪海东、李怀玉、包立洲及委员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敬忠、副县长常东旭,县法院院长王辉,县检察院检察长付海廷,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工业局,县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及彰武镇、五峰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迎春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财政预算中彰武林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还款计划的报告和关于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县政府调整财政预算中彰武林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还款计划的决定、关于召开彰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蔡克义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接受王永国等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宜。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