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10月31日起,我市继阜蒙县、彰武县和新邱区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市的正式落地。
10月31日起,我市经依法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将全部颁发新证书,原土地、房屋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但这并不意味着原来颁发的证书失效,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发生变更和交易,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换发新证。
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表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不动产登记,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办手续更加便捷,转卖房屋时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交易更安全,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的风险。下一步,将围绕“依法行政、严谨务实、便民利民、安全高效”的要求,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精准、便捷、高效、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