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日前,清河门交警大队,按照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迅速全面启动“百日会战”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力度,严查严打校车、客车、“营转非”客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危险货物运输车、“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3日7点50分许,中队长李某某带领民警在新区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辽JG1530号)载有一车儿童,逐对该车进行检查。查出该车没有取得校车标牌,驾驶人没有取得校车驾驶人资格,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驾驶人兰某某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对车辆所有单位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
交警提示:用于接送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许可、驾驶人必须取得校车资格许可。严禁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