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开展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农委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7月下旬,市粮食局在全市粮食行业开展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同时我市还接受了锦州市检查组代表省对我市的检查。
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行动,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通过此次大检查,一是未发现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强令或者授意粮食统计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部门(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二是未发现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内容,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三是规模以上的企业能够按要求报送统计资料,未发现提供的统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问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存在应报未报问题。四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明确的统计机构,有专职统计人员,多数拥有统计资格;非国有粮食企业基本上没有专职统计人员,有的是由会计兼任,有的没有统计人员,多数企业对粮食统计工作重视不够。五是粮食流通统计业务程序规范,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的划分比较准确、明晰,但是调查对象目前尚未达到本地区粮食经营或转化总量的80%以上的标准。规模以上的企业统计报表、台账、原始记录比较健全,而个别小型企业的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够健全,统计资料也不够完整,统计报表存在迟报、漏报、甚至不报等情况。六是2008年以来的中央和地方统计调查经费落实、拨付和使用等情况符合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