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企业未用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审批
12月8日,从全市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优化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政务环境,推进我市软环境建设全面升级。
据了解,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各级政府对企业未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将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准许各类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精简日常办税流程,降低办税成本。对属于精特钢和钢材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矿产品深加工、化工新材料以及光电等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投资项目用地,按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格,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公开出让。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向上申请信贷额度,扩大信贷投放规模。
此外,将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依法确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来优化法制环境;通过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加强对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来优化市场环境;通过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着力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来优化人文环境;通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效能、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严格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禁止“乱摊派”、严格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控制评比表彰等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纠风治乱工作来优化政务环境。
《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切实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