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采取五项举措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实施“五项举措”,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助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是广泛宣传,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三农”政策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帮助农民认识专业合作社的特色和优势,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该局还发挥基层工商所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优势,在日常巡查时,工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兴办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运用登记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开辟“绿色通道”,从接待、咨询,申请、受理、登记、发照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前介入,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现场服务,对名称核准、《章程》起草、申请材料的整理进行全程指导,零距离、无障碍服务。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当场发照。
三是支持成员结构多元化发展,促进经营能力提升。针对农民合作社成员文化程度偏低,管理经验缺乏的情况,积极鼓励有经营管理经验的非农成员和外地人员加入合作社,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目前,全市已吸收18家企业、1600名非农民个人和2273名外来人员登记为农业合作社成员,聚集起了一大批效益能手、专业大户,管理精英充实到专业合作社,使专业合作社成员结构呈多元化,“能人”效应已逐步显现。
四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通过实施“商标富社”战略,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指导合作社进行品牌运作,帮助申报省、市著名商标,追求品牌效益;帮助企业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使商标成为展示合作社产品的有效载体;加强自我保护,提高农民商标意识,依法维护合作社商标专用权。
五是加大农民消费维权工作,为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利用“一会两站”和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农民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涉农消费纠纷,对侵害农民利益的投诉,采取主动***、现场办理的方式,拓展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把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农资商品准入关,严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到优质、低价的农资商品;通过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违法合同、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为合作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仅今年前8个月,全系统就依法查处涉农案件65件,受理并成功调解涉农投诉14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
目前,全市已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306户,注册资金22亿元,入社农户已经达到5700多户,涉及粮食、蔬菜、瓜果、食用菌、花生、山货、猪、牛、驴、羊等十几个产业,带动全市5万农户,帮助农民增加收入8亿,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