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关爱失独家庭 打造温情计生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是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新邱区通过采取一系列抚慰措施,给予“失独”家庭关怀关爱,营造“温情”计生氛围。 一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2014年以来,区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对“失独”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由原来的1620元上调至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原来的1320元上调至3240元。2014年,全区共有387人纳入了特别扶助范围,共发放救助金约130万元。同时,区计生协会成立了“生育关怀公益基金”,对“失独”或伤残家庭(女方年龄在40到48周岁之间)给予补助,自2011年起,已为 133户“失独”或伤残家庭发放公益基金5.2万元。 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失独家庭档案。在社区和村级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逐个核实,详细记录“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经济、身体和精神状况等,并实行动态管理,方便科学高效的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精神抚慰关怀活动。坚持经济帮扶与情感帮扶并重,组织开展登门走访,与“失独”家庭真诚交流、安慰疏导,面对面陪他们聊天,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缓解生活上和心理上的焦虑感、抑郁感和失落感,引导他们走出心灵阴影,增强生活信心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