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青山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关于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在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建议: (一)充分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对发展的影响,客观分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对策措施。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注重“十二五”规划纲要后半期任务的分解落实,做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对预期能够完成的指标,要继续紧抓不放,超额完成。对完成难度较大的指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促进完成。对确实完不成需调整的指标,由市政府提出调整议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修订。 (二)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又好又快”的总基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加快我市经济发展。要从我市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需要出发,加强政策支持,继续实施好工业“五项工程”,大力引进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的优势企业,着力构建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推进商贸、物流、旅游、金融、信息等服务业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稳产增收。 (三)集中力量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建设,吸引具有较强支撑力、拉动力大企业的推进工作。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制造业、产业配套和生产性服务业并存,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要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的成本意识,坚持科学、理性、择优招商,注重引进产业关联度高、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纳税贡献率高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及税收贡献率低的项目。在积极引进新项目的同时,还要注重推进现有的在建、续建项目的竣工和投产达效。 (四)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政策制度的全覆盖、制度衔接无障碍,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重视发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培养新型实用人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关于2012 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巩固整改成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会议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绩效。 (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继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效。 (三)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扩大政府采购预算规模,加强非税收支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三、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深入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为转型振兴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我市在实施职业教育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会议建议: (一)营造支持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舆论氛围,改善崇尚技能、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环境。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充分展示职业教育所取得的成果,使新的择业观和成才观蔚成风气。 (二)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好实施。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摆在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合理确定职普教育比例,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强统筹,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县(区)延伸。 (三)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预算内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鉴于阜委发13号文件和阜委办发54号文件对发展职业教育做出了细化规定,建议对上述两个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进一步推动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技术带头人,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扩大“双师型”、“技师型”教师的比例。吸引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规模。 (五)鼓励民间资本、域外资本依法兴办职业院校。给予民办职业院校在征地、人员编制和减免建设配套费用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优惠政策。 (六)加强执法检查和教育督导工作,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就业准入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四、关于我市青山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山工程的实施,全市的青山保护和矿山生态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优先发展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政策,完善规划,解决资金,为青山工程的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建立健全各级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配备得力干部。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检查。 (二)处理好保护与治理的关系。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扩大保护面积,提高治理质量。各级政府要设立青山工程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足额收缴并依法加强管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监督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确保生态环境恢复。建立职责明确、程序合理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生态治理主体,建立健全青山工程绩效目标考评和通报制度。 (三)加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土地法、防沙治沙法、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建立健全青山工程动态监督管理、典型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开采矿产资源及其他破坏山体行为。 (四)进一步坚定信心,依法依规建立实施青山工程的长效机制,按照“谁开发、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保护,依法治理,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全面加强后期防护工作,防止治理反弹,切实巩固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