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3号文件督查组来我市督查指导工作
昨日下午,省委“3 号文件”督查组来到我市,就阜新市委和市人大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0]3号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并指导工作。 市委书记潘利国,市委副书记张鹏,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国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传军等出席会议。 张鹏代表市委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加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等工作,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3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情况。袁传军代表市人大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3号文件”的自查情况。阜蒙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汇报。 会上,李旭代表省委巡视组对我市贯彻落实“3号文件”所开展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阜新市委切实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工作扎实,注重创新,既符合省委要求,又结合了阜新实际,使人大工作有了新提升;市人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体现了自身特点。就进一步落实省委“3号文件”精神,李旭强调,各级人大和常委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在探索和实践中贯彻文件精神,落实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水平,并在具体工作中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 潘利国表示,省委督查组来我市就贯彻落实省委“3 号文件”精神进行检查和督导,必将有力促进我市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阜新市委将按照省委督查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吃透“3 号文件”精神,结合阜新实际,深入开展工作,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其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阜新经济社会发展。